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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滨江公园停车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你处报来《关于申请核定滨江公园停车场收费定价标准的报告》收悉。

  鉴于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同意在滨江公园设立停车场,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发改价调〔2015889)及《鹰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鹰发改收费字〔2017〕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现对滨江公园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起价每小时3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取。对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挂牌的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减半收取对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费。

  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标明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此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自文到之日起实行。试行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特此批复

  2017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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