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调研表
事项名称
权限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备安全作业的批准
办理单位
鹰潭市发改委
办理地点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A区2楼
办理对象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行使(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主席令第60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修正);
《江西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52号公布、省政府令第200号修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令第8号)
事项(办理)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办理)条件
220kV架空输电线路(含电线铁塔、杆)、变电站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审批。
申请材料
1、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向设区市能源局提出的申请;
2、施工工程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工程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4、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向该线路、变电站的电网经营企业提出的作业报告;
5、作业安全措施的书面文件等相关资料;
6、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与电网经营企业签定的作业安全协议。
事项(办理)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负责对项目申请报告和其他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有必要的需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后,提交分管领导签署核准意见。审批完成后由受理人向申请人送达审批意见。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办理)期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如不能在20个工作日作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受理后10个工作日(如需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算在内)。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0701-6250866
在线办理链接
请到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
备 注
无
联系人姓名
熊鹏
所在部门
0701-6430316
E-MAIL
fgw62508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