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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备安全作业的批准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14日
 

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调研表

事项名称

权限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备安全作业的批准

办理单位

鹰潭市发改委

办理地点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A区2楼

办理对象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行使(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主席令第60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修正);

《江西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52号公布、省政府令第200号修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令第8号)

事项(办理)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办理)条件

220kV架空输电线路(含电线铁塔、杆)、变电站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审批。

申请材料

1、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向设区市能源局提出的申请; 

2、施工工程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工程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4、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向该线路、变电站的电网经营企业提出的作业报告; 

5、作业安全措施的书面文件等相关资料; 

6、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与电网经营企业签定的作业安全协议。

事项(办理)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负责对项目申请报告和其他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有必要的需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后,提交分管领导签署核准意见。审批完成后由受理人向申请人送达审批意见。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办理)期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如不能在20个工作日作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受理后10个工作日(如需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算在内)。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窗口

鹰潭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

0701-6250866

在线办理链接

请到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熊鹏

所在部门

鹰潭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

0701-6430316

E-MAIL

fgw6250866@163.com

相关附件: 权限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备安全作业的批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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