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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发改委关于鹰潭市实验中学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5日
 

鹰潭市投资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鹰潭市实验中学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鹰投资字2017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全面“改薄”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中小学办学水平,提升校园环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意鹰潭市实验中学拆除重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二、项目建设地址:鹰潭市月湖区环城东路67号、69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拟将实验中学现有教学用房拆除,并在现处校址65亩用地内重建实验中学,重建后容纳学生总人数2100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建实验中学总建筑面积204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18942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及体育馆、行政综合楼及门卫等),地下建筑(人防工程)1478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300米标准运动场及体育看台(面积12810平方米)、围墙、电力、给排水、道路广场、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981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五、接文后,请尽快组织项目实施,依法依规到规划、国土、环保、节能等部门办理前期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委组织评估。

  特此批复

  2017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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