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发展改革专栏 >> 重大项目 >> 重点工程招投标
 
鹰潭320国道华盛明珠地块雨水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9日
 

  赣建鹰 招字[2017]第 5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鹰潭320国道华盛明珠地块雨水涵工程已由鹰潭市发改委 鹰发改行字【2017】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鹰潭320国道华盛明珠地块雨水涵工程位于鹰潭市高桥区320国道以北、51号路以西、白露河以东的城市道路侧。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圆管涵总长835米,开槽直埋130米直径1.5米圆管涵,掘进705米直径1.5圆管涵,以及工作井、检查井、土石方开挖、沟槽回填及人行道植被恢复等 。项目总投资约为1625万元。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条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必须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 60 个月内【以设计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承揽过类似设计业绩(不含港澳台地区)。 

  ②施工单位自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 60 个月内【以主体验收报告时间或交(竣)工备案材料的时间为准】承揽过类似施工业绩(不含港澳台地区)。 

  类似业绩:指项目总投资(或单项合同价)1300万元(含)以上且直径1.5米(含)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地铁、污水排放及处理、地下管道等使用顶管或盾构施工工艺的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 

  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2、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没有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以上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其它要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的规定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 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没有办理的,或者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公示的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2018 年 1 月 9日,从邮箱:189740459@qq.com ,密码:tyy2015420520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 10日9:30时整,地点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鹰潭市和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鹰潭市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鹰潭市月湖区四海西路 联 系 址:鹰潭市信江新区鼎宏大厦  

  邮 编: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郑科长 联 系 人: 严女士  

  电 话: 0701-6220939 联系电话: 13807019920  

  传 真: 0701-6220939 传 真:  

关于我们 使用帮助 法律声明 隐私声明
单位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德政路市经济大厦A区2楼 邮政编码:335001 电话:(0701)6441287
赣ICP备10001356号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