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财政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赣发改环资字[2014]6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