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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鹰潭市城市亮化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鹰潭市城管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鹰潭市城市亮化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策应市委市政府“全域一体、改革创新、优化生态、小市大为”总体发展思路,提升鹰潭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形象,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二、项目建设地点:信江河两岸6公里可视范围内建筑及景观区域。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信江河两岸6公里可视范围内建筑及景观区域亮化工程,其中包括150余栋建筑界面和3座桥梁亮化工程;113公顷景观亮化工程,包含10.3千米庭院灯、12千米照树灯及100平方米雾森系统。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亿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

  五、接文后,请按基建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委组织评估。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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